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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共资源交易开启“智能评标”新模式

【信息日期:2021-01-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智能评标”方式,顺利组织完成了焦溪古镇承越故居展陈工程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工作。这不仅是该中心与该市住建局在“智能评标”方面的初次尝试,同时也是全市乃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完成的首个“智能评标”项目,标志着常州市正式迈入“智能评标”时代,建设工程招投标逐步从传统“人工评标”向“智能评标”转变。

以往,各投标单位参与不同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投标,针对同一个客观评审点,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其进行重复评审,无形中增加了专家评委们的工作量,也使得评标过程耗时较长。以园林绿化项目为例,因相关政策取消了承揽此类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的规定,导致标的金额大的项目往往会吸引数百家甚至上千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仅资格审查一个环节就需耗费数天时间。另外,由于专家评委的专业水平、工作责任心参差不齐等因素,传统的人工评标,经常会出现错评漏评的情况,增加了标后质疑投诉的可能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住建局在全省率先探索研发了“智能评标”系统。首先,该中心对常州市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改造,构建了“文本识别+诚信承诺制+事后监管”的标准化入库模式,形成了标准统一、文本统一、材料格式统一的主体库信息。其次,在招标文件范本完善的基础上,使系统对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判断,实现了评标全流程智能化。最后,创新引入置信度机制。投标人的评审内容若通过,其置信度将得到提高,经过多次评审的积累,置信度不断提升,评审次数越多,数据越精准,评标也就越智能,最终实现系统自动评审。

采用“智能评标”方式,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评标专家们在客观评审方面的评审强度,使其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系统无法判别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专注于主观评分点,充分发挥其“专家”属性,进一步提升评标质量;另一方面,客观评审全部由系统完成,统一了评审尺度,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在客观评审过程中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有效规避了评标专家滥用评标自由裁量权和主观判断的风险,使得评标结果更加公平公正。此外,“智能评标”系统还能实时记录所有评标专家的评标结果,记录投标人的信用行为,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和投标人信用考核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积极会同市住建局,在施工类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智能评标”试行成熟、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向服务类、货物类等项目推广,努力实现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智能评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