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检察院多功能指挥中心弱电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葫芦岛市检察院多功能指挥中心弱电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北京吉亨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供销社旅馆4幢三层342室
联系人:张荣亮 联系电话:1889344782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检察院多功能指挥中心弱电工程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hld201811013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北京吉亨康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葫芦岛市检察院多功能指挥中心弱电工程项目、hld201811013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葫芦岛市检察院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8年11月26日接收,并当日转与葫芦岛市检察院。采购人做如下答复:
本单位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贵公司关于对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检察院多功能指挥中心弱电工程 项目编号:HLD201811013 的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经过本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调查,经核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现对质疑函做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贵公司对“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涉嫌“主机采用国际标准的8芯航空高密接插口,并内置翻译机接口、扩展主机接口;按键式数字Volume直观显示可调;具有BASS/TREBLE直观显示调解”,该参数涉嫌指定品牌。
答复:经调查核实,市场主流品牌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均能满足该参数要求,不存在指定品牌情况,故不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本招标文件不存在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要求。
对本答复质疑人具有依法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单位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答复。
如果你单位对本答疑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质疑答复人: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