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清算账户业务代理银行结果公告
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清算账户业务代理银行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202107065
二、项目名称: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清算账户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 号 |
中标单位 |
02 |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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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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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家杖子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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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主要服务需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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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授权支付信息,并按照采购人和预算单位的要求提供实时查询业务等,采购代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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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授权)业务和代理区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清算账户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1 |
02 |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授权)业务和代理区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清算账户业务(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
1 |
03 |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授权)业务和代理区级财政专户资金清算账户业务(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世行贷款业务和工资专户) |
2 |
04 |
代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公务卡结算业务和财政资金定期存款业务 |
3 |
05 |
代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款业务(代) |
1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敏、黄岳、谢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刘源 18842909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豪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锦中村
联系方式:0429-2686066
邮箱地址:66194919@qq.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豪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06300510000000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微
电 话:131885091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辽宁豪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