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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信息日期:2020-07-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SQQJSGCFW-202000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    号:1
报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0H07号楼0703
成交金额: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铅锌厂余热回收项目;2、电厂漩涡炉余热回收项目;3、北铜阳极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4、电解锌厂大窑余热回收项目;5、厂内供暖改造工程等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服务要求:
1、工程预、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复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等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
2、及时报告超出成本项目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3、按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4、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5、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处理有关预、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复审方面的诉讼、仲裁和调解工作;
6、按采购人要求,到现场核实工程量。
7、结算工作内容包括担不限于以下方面:
A、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工程决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投标人负责核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向承包方提出有关结算资料要求,督促承包方按照要求完善工程决算书或补充资料及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
B、以合法、合理、公平为结算原则,重点审核结算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实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核实费用调整的依据和计算的准确性;解决工程决算中的疑难分歧;
C、审核工程决算书,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并且提供详细的决算审计底稿。同时,在采购人有关人员参加或事先征得采购人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与承包方进行反复核对和谈判。核对时,有关各方人员必须在场,当日的核对工作结束后,以文字形式记录核对结果,相关人员签字后分别留存;
D、采购人对初步审核报告中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结算费用和依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向投标人提出审核意见;投标人在核对过程中及时参考采购人的审核意见。若在核对过程中,有关几方意见不能达成共识,投标人视问题严重性及时地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意见与承包方再次进行核对和谈判;
E、核对以及谈判完成后,签订审核定案表,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决算审计报告(含结算书),填写明确的报审意见或建议;如正式决算审计报告与原初步审核结果有较大出入,投标人应附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
F、经采购人对最终结算结果进行确认后,投标人组织有关各方对正式决算审计报告盖章确认;
G、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有关结算资料。
8、向采购人出具的结算报告应包括关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评价内容以及经济指标分析。
9、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10、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阶段其他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1、根据本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在特定阶段加派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投标人员赴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2、投标人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13、所有包组审核时限必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时限要求。
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1)在送审资料齐全、准确的前提下,100万(不含)以下审计时限为30天;100万(含)以上-1000万(不含)审计时限为45天;1000万(含)以上审计时限为60天;区重点工程需按要求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累计3次提出警告,累计5次解除合同。
(2)其中,复审审减率原则上不超过5%,若超过1次提出警告,3次解除合同。
(3)若中标后,中标单位发现包组内所含单项工程,在前期有业务关联的(如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造价咨询的)需主动向采购单位报告。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审核结束并出具审核报告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及供应商投标服务承诺。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丽娜、李硕、唐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拟收取成交服务费2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联系方式:阚明  0429-305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清清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联系方式:栗明  18524095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栗明
电   话:185240955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