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受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委托,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0-CS010),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HY2020-CS010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企业类型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01 |
成交 |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20年6月29日 |
东北大学 |
无 |
辽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
290,000.00 |
5、主要成交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包号 |
成交产品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01 |
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
葫芦岛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 |
一项 |
290,000.00 |
调查对象: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等9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市场主体。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和座谈会。 项目组通过填写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被选取的市场主体的企业代表(企业负责人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办事群众展开定性和定量调查,了解市场主体对所在县(市)区及开发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6、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牛桂萍、谢菲。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0 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435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项目联系人:温浩
联系电话: 15942906565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项目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0429—2669888 —801 17824096999
传真:0429—2669888 —802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