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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委托,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对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防汛救援装备及防汛救灾物资购置(项目编号:hld201912040)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防汛救援装备及防汛救灾物资购置
2、采购项目编号:hld201912040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 持企业类型 |
中标(成交)供 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 金额(元) |
1 |
中标(成交) |
评审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 |
2020年4月8日 |
葫芦岛鑫欣裕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
|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9-6号楼B |
645874 |
3 |
中标(成交) |
评审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 |
2020年4月8日 |
沈阳华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沈阳市东大区联合路190号5门 |
1150000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第1包:1、名称静音发电机组(带牵引)、型号:400KM、数量1、单价147800元、总价147800元。2、名称发电机组、型号12KW、数量2、单价4600元、总价9200元等。第3包:1、名称柳工、型号225、数量1、单价790000元、总价790000元、备注CLG922E 。2、铲车品牌柳工、型号50、数量1、单价360000元总价360000元、备注CLG855N。
6、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闻小菊、李艳敏、赵秀莲、李欣欣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无采购文件收入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街道茨齐路50号综合楼
项目联系人:李威翰
联系电话:1 5642852000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
项目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429-3023833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20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