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费(保险)结果公告
受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称对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费(保险)(项目编号:hld201912037)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费(保险)
2、采购项目编号:hld201912037
3、采购文件:见采购公告附件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时间 |
废标情形 |
01 |
废标 |
2020年1月6日 |
磋商小组认定:本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共4家。其中3家供应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原因:资格审查表第12条不通过。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张海峰、谢菲、张志武、李锦、李健
采购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
项目联系人:石军
联系电话:13019987999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项目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429-3023831、3023833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