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受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LDZC20190900009、代理机构采购编号:0747-1961SCCZZ015)PPP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LDZC20190900009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0747-1961SCCZZ015
3、 采购文件:现场领购
4、 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 |
中标金额 |
1 |
中标 |
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 |
直军 |
垃圾处理补贴费单价62元/吨 |
5、 主要中标条件:
合作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24个月建设期及28年运营期)
服务要求:由中标人与葫芦岛市建交集团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项目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3153.88万元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 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陈朱蕾、吴文伟、薛涛、苏立春、安秋菊、武书宇、李云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董金旭、胡忠新、刘春柱、武书宇、闫金华、杜金山、陈岩、刘英、任松华 张浩、安秋菊、苏立春
7、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 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2000人民币元/本
拟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社会资本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55 4147 9999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项目联系人:殷经理
联系电话:189 1131 9349
传真:010-5936 820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