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速车辆购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ld202009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速车辆购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20 年 10月 1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标书:原标书第42页第三章货物需求中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更正为:驱动方式适时四驱
更正日期: 2020 年 10月 1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交警支队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
联系方式: 李士平、1884292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