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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社会资本采购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19-10-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社会资本采购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LDZC20190900009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0747-1961SCCZZ015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017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公告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投标人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本项目后可获得本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专用子账号,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以电汇方式由公司账户交纳至该子账户中(注明:葫芦岛市焚烧项目投标保证金)。

变更为: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电汇方式由公司账户交纳至下述收款子账户中(注明:葫芦岛市焚烧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20005675079000017842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境内企业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港、澳、台企业可由其在境内的全资子公司代为支付投标保证金,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付款函原件(委托付款函须说明双方权利义务,并声明双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以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其余更正及澄清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第1号)》。

除以上更正信息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信息维持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155 4147 9999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

联系人:殷经理

电 话:189 1131 9349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