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社会资本采购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社会资本采购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LDZC20190900009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0747-1961SCCZZ015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7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公告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投标人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本项目后可获得本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专用子账号,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以电汇方式由公司账户交纳至该子账户中(注明:葫芦岛市焚烧项目投标保证金)。
变更为: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电汇方式由公司账户交纳至下述收款子账户中(注明:葫芦岛市焚烧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20005675079000017842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境内企业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港、澳、台企业可由其在境内的全资子公司代为支付投标保证金,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付款函原件(委托付款函须说明双方权利义务,并声明双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以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其余更正及澄清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第1号)》。
除以上更正信息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信息维持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155 4147 9999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联系人:殷经理
电 话:189 1131 9349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