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

【信息日期:2023-12-2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人民币499,968.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499,968.00元/年

采购需求:为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驻所医护人员至少9名,其中医师5名,注册护士4名。如遇危重患者确需出所就医时,需在医院建设监管病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2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协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8

联系方式:王晓乐(13709897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话:1782409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