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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合理用药软件维保服务

【信息日期:2023-12-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合理用药软件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合理用药软件维保服务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供应商提供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合理用药软件维保服务,保证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使用,包括提供客服热线及网络(邮件、QQ)等渠道受理用户问题反馈,对系统使用科室提出的关于系统使用、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提供定期的售后电话回访服务,建立用户档案,跟踪客户使用情况等。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自2018年采购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V4版本、PASS临床药学管理系统V2版本及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V3版本,由于系统的数据库涉及临床用药信息,需要对药物信息不断进行持续更新,才能保证医生及时掌握到最新的资讯,现需将我院目前正在使用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V4、PASS临床药学管理系统V2及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V3进行维保。

因不同厂家系统开发技术不同,数据不能兼容,该软件具有唯一性和独有性。故后期维护和扩展只能由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一)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故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三楼  

三、公示期限

20231213日至20231219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372905798

2.采购代理机构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人:孙鹏

联系电话:17824096999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