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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信息日期:2023-12-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委托,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2023-XJ00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包

包组名称:执法记录仪

预算金额:人民币273,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3,000.00元

采购需求:

产品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执法记录仪

1.支持H.265编码方式

2.视频支持848×480 /1280×720/1920×

1080/2304×1296 /2560×1440,拍照像素≥4000万,

记录仪分辨率为2560×1440时,视频分辨力应≥1000线,

帧率应≥30帧/s

3.在所有的分辨率的情况下,分辨力应≥1100线。

4.具有MTBF可持续检测报告,连续工作无故障时间≥

50000小时。

182台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2128:30时起至2023年1214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3年1215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

项目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429-317155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朝辉里13号楼

项目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18742260683    

 

 

 

                                      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