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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戴河新区社会风险评估项目

【信息日期:2021-04-1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辽宁东戴河新区社会风险评估项目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东戴河新区社会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LNJCZTB-2021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ZTB-2021014

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社会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辽宁东戴河征地需要,保障新区各项目顺利落地,需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辽宁东戴河征地约30个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单独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 屋面防水工程: 1、 平面砂浆找平层混凝土或硬基层: 1.抹30水泥砂浆找平层 2.适用部位:主楼屋顶、眼镜店屋顶、仓库房、后院平房、预防科楼顶;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7.6948; 2、 改性沥青卷材热熔法二层: 1.屋面做防水,SBS防水卷材3+3mm 2.适用部位:主楼屋顶、眼镜店屋顶、仓库房、后院平房、预防科楼顶;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8.9575; 3、 屋面板安装 压型钢板: 1.更换彩钢板 2.使用部位:后院瓦房;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1.369; 4、 屋面拆除: 1.原有屋面瓦拆除 2.适用部位:后院瓦房; 计量 单位:10m2; 工程量:13.69; 5、 防水层拆除 卷材防水层: 1.原有屋面防水卷材拆除 2.适用部位:主楼屋顶、眼镜店屋顶、仓库房、后院平房、预防科楼顶; 计量 单位:10m2; 工程量:89.575; 6、 平面抹灰层拆除楼地面 水泥面层: 1.屋面防水原有基层拆除厚度30mm 2.适用部位:主楼屋顶、眼镜店屋顶、仓库房、后院平房、预防科楼顶; 计量 单位:10m2; 工程量:76.948; 7、 垂直运输: 1.不含平房 计量 单位:10m3; 工程量:2.474555; 8、 建筑垃圾外运运距1000m以内: 1.垃圾外运 2.运到政府指定位置 3.运距自定; 计量 单位:10m3; 工程量:2.706315; 二、 刮大白工程: 1 刮大白 天棚面 满刮三遍: 1.天棚刮大白三遍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2.5366; 2 乳胶漆 室内 天棚面 二遍: 1.天棚刷乳胶漆两遍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2.5366; 3 刮大白 墙面 满刮三遍: 1.墙面刮大白三遍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8.7535; 4 乳胶漆 室内 墙面 二遍: 1.墙面刷乳胶漆两遍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0m2; 工程量:8.7535; 5 立面抹灰层拆除 墙柱面 铲除大白: 1.原有墙面大白铲除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m2; 工程量:87.535; 6 天棚抹灰面拆除 天棚面 铲除大白: 1.原有天棚大白铲除 2.适用部位:主楼三层、预防科三层; 计量 单位:10m2; 工程量:25.366; 7 垂直运输: 计量 单位:10m3; 工程量:0.338; 8 建筑垃圾外运运距1000m以内: 计量 单位:10m3; 工程量:0.33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政府机构登记备案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风险评估机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谈判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宁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辽宁东戴河新区

联系方式: 0429-6695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方式:0429-6782555

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绥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 0260 0920 1076 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宇宁

电话:0429-678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