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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项目监理费

【信息日期:2020-07-0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项目监理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项目监理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721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W2020CGCS00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项目监理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40000.00

最高限价:340000.00

采购需求:环境监理费用,包含人员、房租、监理部通讯费、现场劳保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67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为持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77日至2020713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721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0721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

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农业农村局

     址:葫芦岛龙港区

联系方式:1554187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C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邮箱地址:lnzwzb@126.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话:0429-6661717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