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运行的老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
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LNZB02-GCZ2019-125-03)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招标编号:LNZB02-GCZ2019-125-03)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单价(元/吨) |
1 |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运行的老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 |
258.41 |
2 |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企业采购 |
258.41 |
本次采购项目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39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需求及招标范围:
(一包)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老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2万吨/日,年产生污泥月24000吨(2018年数据)。
(二包)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年产生污泥月2900吨(2018年数据)。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必须包含固废处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手续和环评批复。
(3)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维护服务。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企业年生产处置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含3万吨)。
(6)投标供应商需具有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
8:30--11:30、13:00—17:00)。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5、领取文件其它说明:请于规定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时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1、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15:00时。
2、交付方式:电汇、支票等方式。
3、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金 鑫
联系电话:1569429822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联系电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