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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12-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19-12-12 09: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0735001001
    标段(包)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利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