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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新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及A区-A-4号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05-2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葫芦岛新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及A区-A-4号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0939 工程名称 葫芦岛新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及A区-A-4号厂房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0939001001 标段名称 葫芦岛新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及A区-A-4号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 葫芦岛中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葫芦岛中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5月2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建设地点 建业大街南侧,人民路东侧
入围中标候选人情况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评审得分
1 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纪立强 1.45774662E7元 72天 95.15
2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李建勇 1.463596752E7元 72天 87.03
3 葫芦岛鑫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孟令涛 1.456024893E7元 72天 86.9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与葫芦岛海通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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