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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二期)排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05-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二期)排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0907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二期)排水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0907001001 标段名称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二期)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海德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红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郝春章 郭静 张立营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8378315.210000元 8388855.390000元 8416926.830000元
工程工期 61 61 61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6.05 91.3 89.8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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