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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金福苑地块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04-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0768 工程名称 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0768001002 标段名称 龙港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金福苑地块一)
建设单位 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地点 龙港区小仙沟、金福苑、晟日华庭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凯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袁琳 张晓涛 魏云嵩
注册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00120225 01207435 00151437
投标报价 1993013.720000元 1994037.840000元 1995164.380000元
工程工期 184 184 184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评审得分 88.95 87.27 82.28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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