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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葫芦岛供电公司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二段丰乐园17-3号原建昌供电小区职工住宅(人民商场后院)供暖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信息日期:2018-08-1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工程编码 211401201807183486  
工程名称 国网辽宁葫芦岛供电公司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二段丰乐园17-3号原建昌供电小区职工住宅(人民商场后院)供暖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二段丰乐园17-3号(原建昌供电小区职工住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国网辽宁葫芦岛供电公司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二段丰乐园17-3号原建昌供电小区职工住宅(人民商场后院)供暖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建昌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兴华 1815427.6600 0.00 0.00 改造修缮;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建昌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兴华 1815427.66 93.22  
第二名 葫芦岛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扈振榜 1810679.06 86.26  
第三名 葫芦岛正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素凤 1818536.74 84.8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1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填报单位 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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