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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绥珠线马道岭隧道提质升级工程

【信息日期:2021-01-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绥珠线马道岭隧道提质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绥珠线马道岭隧道提质升级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绥珠线马道岭隧道提质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辽交发展建养〔2020417,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省道绥珠线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中心桩号K75+035,全长457.9m。本次提质升级工程,对该隧道土建结构、照明与供电系统、交安设施、其他工程等进行维修完善。

路线名称

中心桩号

建设性质

单位

工程量

(米/座)

绥珠线

建昌县:马道岭隧道75.035

提质升级

/

457.9

2.3招标范围:葫芦岛市绥珠线马道岭隧道提质升级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共计11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2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5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6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填报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3.1.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信用报告以信用中国体系下市级(含)以上信用网站备案为准(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8日至 2021115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6(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进行网上报名(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网上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电子版文件1份发送到代理机构指定邮箱(867297280@qq.com)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邮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 →同意 →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024-83733449-80  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1 280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00 分至0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

联 系 人:杨工、孙工

联系电话:0429-32160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宏伟、刘丽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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