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渤海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绥中县渤海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绥中县渤海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绥中县渤海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辽宁省绥中县涵盖渤海入海口海岸线7个乡镇15个自然村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全程施工监理
4.项目估算:70万元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6.投标保证金:1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3. 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7日08:30时至2020年12月01日16:30时;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4)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5)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投标人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hygczx@163.com),同时标注所报名标段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绥中镇新兴街二段3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42955922
招标代理:葫芦岛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联 系 人:郭菲菲 曹晟榕
联系电话:0429-53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