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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小坞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

【信息日期:2020-01-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兴城市小坞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城市小坞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城市

2.3建设期限:2020315-20201031

2.4招标范围:码头维修改造,防波堤外侧修复,砼路面维修(含码头和防波堤维修破坏路面的修复),老防波堤堤头灌砌石混凝土,大港池疏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117日至202012108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到场报名;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复印件2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2014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分至14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兴城市

联 系 人:  范越宁

联系电话:  0429-5811008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快乐时光对面,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刘智慧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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