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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监控设备维修项目

【信息日期:2019-10-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监控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监控设备维修项目,已经部队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监控设备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1

3、投资金额:40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监控设备维修项目施工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

6、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60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保证金:0.8万元;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证明用于评标专家核对。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监控或安防设备、工程等内容;

(2)具有三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要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并且近五年内无重安全、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成立未满五年的企业,需自成立之日起无以上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20191011日—20191016日每日08:30-16:00时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3)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本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证明(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参谋部

联系人:朱亚飞    联系电话:0429-2736047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5

联系人:牛      联系电话:0429-3129898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