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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2019-2022年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日期:2019-10-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2019-2022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2019-2022年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公告)(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兴城市

2.2招标范围:法律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9日至201910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城市金三角小区外门市乾鑫汽修三楼)进行报名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到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城市金三角小区外门市乾鑫汽修三楼)进行报名。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29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四家屯街道新东路40甲号A室

联系人:李克

电话:15642815500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金三角门市乾鑫汽修三楼

联系人:王蕾

电话:0429-5606600

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