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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连山河)监理

【信息日期:2019-05-1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连山河)监理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发【2018】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连山河)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河
    2.工程规模: 工程:  连山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12公里,河道清淤(含垃圾)25万立方米,截污纳管工程11.7公里。以上工程内容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51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0887003001
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连山河)监理
连山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12公里,河道清淤(含垃圾)25万立方米,截污纳管工程11.7公里。以上工程内容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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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2019年06月20日 开工至 2019年10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
    4.其它要求:1.具备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11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5月24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海辰家园住宅小区5号楼1单元门市J号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闽江路北平安大街西(鹏发东方新城11号房)
邮编:
125000
邮编:
115007
联系人:
黄大鹏
联系人:
王克勤
电话:
0429-2222016
电话:
159429636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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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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