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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女儿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新台门镇左岸段佟屯桥上游、第二标段:新台门镇左岸段佟屯桥下游、第三标段:新台门镇右岸段、第四标段:山神庙子乡段、第五标段:钢屯镇段

【信息日期:2018-09-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女儿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女儿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女儿河综合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连山区女儿河新台门镇冷屯村至钢屯镇北地碾子村

3、建设规模:新建坡式护岸、新建墙式护岸、新建生态防护等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总投资约为2800万元

5、标段划分:共划分五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6.7万元;第二标段:9.8万元;第三标段: 9万元;第四标段:21.1万元;第五标段:9.1万元;

7、开标时间:20181015日上午09:30

8、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要求工期:20181022日开工至20190822日竣工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新台门镇左岸段佟屯桥上游;

第二标段:新台门镇左岸段佟屯桥下游;

第三标段:新台门镇右岸段;

第四标段:山神庙子乡段;

第五标段:钢屯镇段;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第一至第五标段: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报名时提供),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80919日-201809260800160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均600.00元。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每个标段均须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6)同类工程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2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女儿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1

联系人:杨春梅                         

电话:0429-2659423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龙湾市场后身)

联系人:罗冰

电话:0429-3152555

 

20180919